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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工具快速落地,首批超20家上市公司參與
10月20日,超過二十家滬深上市公司披露公告,表示公司或大股東將使用銀行專用貸款資金用于股票回購或增持。
截至發稿,首批發布公告參與回購增持貸款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國石化、招商蛇口、中國外運、中遠海能、中遠海發、招商輪船、東芯股份、玲瓏輪胎、招商港口、兆易創新、嘉化能源、中遠海特、威邁斯、山鷹國際、中遠海控、廣電計量、牧原股份、力諾特玻、福賽科技、邁為股份、溫氏股份、陽光電源、通裕重工共23家上市公司。據統計,上述公司合計申請回購增持貸款金額上限近115億元。
其中金額較大的回購增持貸款為:牧原股份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陽分行簽署的《人民幣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合同》。據公告,中信銀行將為牧原股份提供24億元的貸款資金專項用于公司股份回購。貸款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年化利率為2.25%。牧原股份本次回購的股份將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
從首批回購增持貸款案例來看,主要包含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從參與的上市公司來看,不同板塊均有覆蓋,對所有制上市公司一視同仁、不區別對待,既有央企類上市公司,比如中遠海能等;也有大市值行業龍頭,比如兆易創新等;還有指數權重股公司,比如中國石化等。
二是,從參與首批回購增持貸款的金融機構來看,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四大行”,以及招商銀行、中信銀行等股份制銀行均有參與。
三是,從具體公告來看,上市公司或主要股東已與銀行簽訂了貸款協議或者已取得銀行方面貸款承諾函。
有業內人士表示,商業銀行通過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工具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可激勵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積極回購和增持股票,同時為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了低成本的增量資金支持,有助于為市場注入流動性,穩定市場預期。
就在兩天之前的10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貸款,支持其回購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此次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首期額度3000億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視情況展期。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政策適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按政策規定,發放貸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購和增持。
其中,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自主決策是否發放貸款,合理確定貸款條件,自擔風險,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2.25%。貸款資金“專款專用,封閉運行”。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按通知規定發放的股票回購增持貸款,與“信貸資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關監管規定不符的,豁免執行相關監管規定;豁免之外的信貸資金,執行現行監管規定。
據《通知》,大股東使用增持貸款只能通過集中競價方式進行;而對股票回購,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已有要求,也是通過集中競價方式進行。
有業內人士表示,集中競價方式意味著上市公司或者主要股東需要在交易日的連續集中競價交易時段,直接參與股票買入,市場可以直接感知買盤力量,這將對股票價格走勢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帶動市場交易量放大,取得最大化的市場護盤效果。
方正證券表示,6月新發放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3.63%,對企業和主要股東來說,再貸款工具提供了較低利率,在上市公司分紅率高于2.25%的情況下,有利于促進上市公司增加回購、加大分紅。再貸款工具對應專款專用、賬戶獨立、封閉運行,再貸款獲取的資金若與“信貸資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關監管規定不符的,豁免執行相關監管規定,反映了政策執行靈活調節、張弛有度;但豁免之外的信貸資金,執行現行監管規定,嚴禁流入股市,在整體制度安排上,金融監管“紅線”依然清晰。
興業證券認為,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和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兩大工具分別從資產端和資金端發力,提供入市增量資金,激勵市場不同主體增持權益類資產,監管機構對于資本市場的呵護或將逐步建立投資者預期和信心的修復,有助于帶來市場風險偏好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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